近日,天津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稽查大隊在對天津市某電纜廠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廠不能提供在車間及庫房內堆放的2002捆電纜的有效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構成了冒用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行為。
經核查,該批電纜為該廠在2017年7月20日至8月9日期間生產,未對外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做出了行政處罰,并沒收電纜2002捆。
在完成了各項申報手續后,該局執法人員對沒收的2002捆電纜進行了集中切割銷毀,防止該批電纜再次流入市場。同時,薊州區市場監管局將會持續加大打擊假冒商品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推薦閱讀:國產高壓電纜絕緣料促電纜行業綜合質量提升